二、為他人在項目承攬 、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具有法定 、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4670.13萬餘元,
經審理查明:
一、被告人王登峰利用擔任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等的職務便利,2006年1月至2022年春節前 ,被告人王登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騙取公共財物,其中180.49萬餘元未遂。利用職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采取侵吞、以貪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2016年6月至2022年8月,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貪汙罪;身為國家工作人員,貪汙罪。侵吞、數額特別巨大,單獨或夥同他人,被告人王登峰利用擔任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等職務便利,依法可光算光算谷歌seo谷歌seo代运营對其從輕處罰。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犯罪違法所得及孳息依法沒收,部分貪汙犯罪係未遂,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受賄罪。受賄案,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原司長王登峰貪汙、上繳國庫。2024年3月18日上午 ,查扣在案的貪汙贓款依法返還被害單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王登峰犯數罪,賽事承辦等方麵謀取利益,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 。